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指导。2、处理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区信访局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3、承办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街)和区直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4、 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众进京上访、赴省上访、去市集访以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5、负责全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业务培训和推广应用。负责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并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即时监测和跟踪督查。6、负责“区党政领导接待日”工作的登记、接待处理和领导批示的催办、督办事项。指导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和驻京、驻省信访劝返接回工作。7、统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归类汇总和报送群众通过书面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8、指导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9、负责联系区人大、政协和纪委的信访工作。10、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区信访局无下属单位,系独立核算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要求,着力打基础、促规范、抓化解。坚持问题导向,查找补齐短板,努力提升信访工作效能,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细致深化党政领导接访。将矛盾化解与党政领导接访下访、专题接访、重点约访有机结合。着力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发挥吸附作用,促进矛盾有效化解,不断增强党政领导接访的示范效果、工作效果。
2.抓细抓实初信初访办理。遵循办理流程和业务规则,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办法,切实强化首接首办责任,压实信访基础业务责任意识。加强对初信初访事项分析研判,围绕社会保障、农村农业、城乡建设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妥善解决。
3、切实加强网上信访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要求实现业务全覆盖、信息全录入、数据全流转。强化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运用,规范登记、分类、受理、办理流程,细化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复查等工作流程,确保各个环节、各项业务提质增效。
4、统筹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在实施“诉访分离”的基础上,加强分类处理工作规则的运用,对进入行政体系内的信访事项实行合理分类、有效分流,依法处理,厘清压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职能部门按照法定受理范围和程序处理投诉请求的责任,建立协调转送机制,监督责任落实,确保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严密的程序促进实体问题公正处理。
四、关于区信访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8.21814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8.2181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84147万元, 占总支出的57.54%;教育支出0.607662万元,占总支出的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6272万元,占总支出的37.35%;医疗卫生支出3.848526万元,占总支出的1.34%;住房保障支出10.257768万元,占总支出的3.56%。
五、关于区信访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21814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80.21454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临时救助支出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65.8414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7.83787万元,增长185.92%,主要是信访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07.6627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7.66272万元,增长115.33%,主要用于相关救助类工作。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0.570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09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临时救助”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救助工作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84852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848526万元,增长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6332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2153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0.25776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257768万元,增长100%。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82712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43064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0.60766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长100%。其中:“培训支出”预算0.6076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业务培训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区信访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21814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123.458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759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保洁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区信访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收支总预算288.218146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8年收入情况。区信访局2018年收入预算288.218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8.218146万元,占100%。
(二)2018年支出情况。区信访局2018年支出预算288.218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18146万元,占 47.26%;项目支出152万元,占52.7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芜湖市鸠江区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芜湖市鸠江区信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专用项目有0个。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2.7598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绩效目标。
(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没有项目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2月27日
2018年区信访局预算公开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