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处理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区信访局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街)和区直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
(四) 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众进京上访、赴省上访、去市集访以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五)负责全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业务培训和推广应用。负责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并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即时监测和跟踪督查。
(六)负责“区党政领导接待日”工作的登记、接待处理和领导批示的催办、督办事项。指导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和驻京、驻省信访劝返接回工作。
(七)统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归类汇总和报送群众通过书面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指导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联系区人大、政协和纪委的信访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48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0.2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8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鸠江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局本级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430万元,下降7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遵守上级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鸠江区信访局国内接待共2批次,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5〕503号)及我区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7454万元,下降79%。下降的原因是合并调研检查活动,减少车辆使用次数。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接访劝返等任务落实。2016年,鸠江区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无”。联系方式:5864833;政务公开电子邮箱:1219272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