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政策、方针。组织和协调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信访工作。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三、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稳妥处理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信访事件,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访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四、建立信访信息网络,积极开展信访调研工作,及时了解信访动态,掌握信访信息。
五、负责联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区人大、区政协和区纪委的信访工作。
六、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办公地址:市天门山东路鸠江区政府一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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