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对
全区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2、处理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区信访局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
的信访事项。
3、承办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街)和区直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
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
4、 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等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众进京上访、赴省上访、去市集访以及异常、
突发信访事件。
5、负责全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业务培训和推广应用。负责各镇(街)和区直有
关单位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并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即时监测和跟
踪督查。
6、负责“区党政领导接待日”工作的登记、接待处理和领导批示的催办、督办事项。指导镇
(街)和区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和驻京、驻省信访劝返接回
工作。
7、统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归类汇总和报送群众通过书面和网上信访信
息系统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8、指导全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9、负责联系区人大、政协和纪委的信访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信访局无下属单位和部门
二、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汇总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无下属单位,系独立核算单位。
三、预算情况说明